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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銀行搶錢后續(xù):應該為他(她)們申報見義勇為 [打印本頁]

作者: 老吳-    時間: 2015-12-23 23:01
標題: 銀行搶錢后續(xù):應該為他(她)們申報見義勇為
本帖最后由 老吳- 于 2015-12-23 03:33 編輯

   
    爆料柜員機搶錢事件之后。今日(23日)下午老吳又到郵政儲蓄銀行見到了那個保安。今天認出了這個保安是老吳印象中30年前就認識的曾經從部隊轉業(yè)在法院當過法警的李先生。難怪身手那么強、敢赤手空拳對付搶錢的年輕人呢。按年齡推算應該有五十多了吧。同時正好還見到值班的大堂經理龐女士。在與李先生閑聊之中,老吳說出了自己的擔心,龐女士卻回答李先生的從警經歷。說大可不必擔心。李先生也說出了當時不持械的優(yōu)勢和持械的不足。即使那樣沒有器械,當時那個年輕人還被制服得喊叫疼痛呢。
    對老吳建議單位為李先生等申報見義勇為的話題,李先生說出了很樸素的話:這是他們的本職工作。其實在當時老先生呼叫李先生的時候,李先生正在正大門的地方為客戶指引。在聽到呼喊的時候毫無遲疑迅速進入角色。
    不過話說回來,老吳認為即使是本職,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得到的。一個是體力,另一個是方法。誰知道在那種情況下年輕人身上沒有兇器?為了弘揚正氣發(fā)揮正能量,老吳認為還是應該由有關部門為他(她)們申報見義勇為稱號并予以獎勵。
    下圖為李先生:
(, 下載次數(shù): 69)

    龐女士(工號118):
(, 下載次數(shù): 72)

作者: 老吳-    時間: 2015-12-23 23:41
    據說他們在單位連社保都沒有?
作者: 鋒雨同舟    時間: 2015-12-24 08:56
傳遞真能量,頂起!
作者: kkk    時間: 2015-12-24 09:58
沒必要..本職工作...
作者: 洋蔥頭、姐夫    時間: 2015-12-24 12:27
本帖最后由 洋蔥頭、姐夫 于 2015-12-24 12:29 編輯

好人,值得贊一個!
但是這個見義勇為的虛名就算了吧!
先不說有沒有個人或者部門肯為他呼吁,在如今的社會,不受點傷不流點血怎么能算見義勇為?
有的人甚至為此丟了命才能博得這樣一個稱號!
而這樣一個所謂的稱號往往能讓人憨吃哈睡好多年。特麼都2015年了還在拿N年前的所謂的見義勇為來說事,我只能說,這個所謂的見義勇為其實已經變味了。!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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