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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水嚴懲網(wǎng)絡犯罪“幫兇”,護航公民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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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20-12-15 11:20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由廣水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金某某和楊某,被法院以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緩刑并處罰金。

案情簡介:今年4月,金某某被他人以高價求購電話卡。隨后,他聯(lián)系楊某組織10余人在廣水市開辦電話卡200余張,以每張110元的價格收購后,轉賣至云南省等地供他人進行電話詐騙活動,造成多名被害人累計被騙6萬余元。此外,電信詐騙投訴平臺已接到與金某某轉賣電話卡相關的詐騙投訴20余起。



廣水市檢察院審查認為,被告人金某某和楊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wǎng)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幫助,侵害了國家對正常信息網(wǎng)絡環(huán)境的管理秩序,情節(jié)嚴重,構成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被告人金某某和楊某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從寬處理。法院審理后,依法判處金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各處罰金一萬元。



檢察官提醒:近年來,網(wǎng)絡犯罪案件頻發(fā),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嚴厲打擊網(wǎng)絡犯罪的“幫兇”,方能織密嚴懲網(wǎng)絡犯罪的“法治之網(wǎng)”,為營造清朗網(wǎng)絡空間提供保障,促使人民群眾更加安全地共享互聯(lián)網(wǎng)發(fā)展成果。

(來源:廣水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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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20-12-15 20:04 來自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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