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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21-3-11 15:11
正文摘要:一、以下車輛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間,因涉及道路交通違法,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其駕駛?cè)、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guī)定期限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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