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再次拓寬,對于辦理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職工而言,公積金不再是長期“定期存款”,變成短期“活期存款”,可每年提取一次用于償還商貸。
據(jù)悉,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能力,拓寬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范圍,凡已辦理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正常還款滿一年以上,均可從其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
根據(jù)提取方式,職工可每年提取一次繳存賬戶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取繳存賬戶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剩余本金,一次性結清商業(yè)性住房貸款。
對于提取額度,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額不得超過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70%,且不得超過職工上年度償還貸款本息總額;結清提取還貸額不得超過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70%,且不得超過貸款剩余本金。
同時,提取主體為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第一順序為職工本人,配偶作為第二順序。當?shù)谝豁樞虻睦U存額不足償還貸款時,將自動轉為第二順序的繳存賬戶提取。(楚天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