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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足浴師誘騙13歲離家出走女孩開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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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14-4-2 16: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隨州城區(qū)一洗浴中心足浴師,在網(wǎng)吧認識一離家出走的13歲幼女李某,竟以幫忙找工作為誘餌,將其騙到客房,強行發(fā)生性關(guān)系。日前,該案犯罪行為人王某被曾都區(qū)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去年4月,襄陽籍90后男子王某在工作之余到隨州城區(qū)一家網(wǎng)吧上網(wǎng)時,見鄰座靚麗女孩李某一個人玩游戲,便以共同打游戲為名,騙取李某好感。打開話匣子的王某在聊天中得知李某因不滿父親對其學習和日常生活管教嚴苛而離家出走,準備找一份工作自力更生之后,便利用小女孩涉世未深,正值叛逆期年齡特點,主動迎合李某,并自告奮勇承諾幫其找一份工作。

隨后,王某在工作的洗浴中心幫李某填了份應聘表,帶著李某到城區(qū)游逛,在李某面前將自己偽裝成一副值得信賴的好朋友形象。當晚11點,二人在一燒烤攤吃飯時,騙取對方信任的王某,在飯間將李某誘醉后到附近賓館開房,不顧李某酒醉后無力掙扎,強行發(fā)生性關(guān)系。據(jù)悉,李某當時年僅13歲。

案發(fā)后,王某辯稱二人系自愿發(fā)生性關(guān)系,自己并沒有犯罪。刑法及相關(guān)司法解釋明確規(guī)定,只要行為人與未滿14周歲幼女發(fā)生性行為,不論受害幼女是否自愿,也不論行為人是否明知受害人準確年齡,均以強奸罪定罪量刑,并在法定刑起點上從重處罰。據(jù)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楚天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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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fā)
發(fā)表于 2014-4-2 16:39 | 只看該作者
對付這樣的人應該學學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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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發(fā)表于 2014-4-2 16:48 | 只看該作者
化學閹割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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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fā)表于 2014-4-2 17:06 | 只看該作者
小女孩也是的就這么好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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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fā)表于 2014-4-2 20:47 | 只看該作者
這么好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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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fā)表于 2014-4-2 21:21 | 只看該作者
  這女孩也太單純了 這么容易就相信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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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fā)表于 2014-4-2 21:55 | 只看該作者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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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fā)表于 2014-4-2 21:59 | 只看該作者
沒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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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fā)表于 2014-4-2 22:09 | 只看該作者
彈JJ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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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fā)表于 2014-4-3 08:37 | 只看該作者
化學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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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fā)表于 2014-4-3 11:42 | 只看該作者
哎 現(xiàn)在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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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fā)表于 2014-4-3 12:34 | 只看該作者
服務業(yè)的素質(zhì)確實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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