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網(wǎng)

 找回密碼
 注冊會員
【必看】隨州網(wǎng)APP新手指南!商家信息發(fā)布指南2019,隨州網(wǎng)最新招聘信息
隨州生活百事通隨州網(wǎng)標簽出爐,快來看看你是什么標簽?《版主手冊》申請版主的快來喲
查看: 10142|回復: 0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輕信“花錢擇! 考生家長被騙五萬余元被隨縣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對萬某提起公訴

[復制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fā)表于 2021-2-2 17:3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小李是2019年的高考考生,一直想報考湖北A大學。為滿足女兒心愿,其母杜某找到了自稱認識湖北A大學副校長的萬某幫忙活動。殊不知,這是一個借高考招生之名設下的圈套。

2019年6月,杜某與萬某取得聯(lián)系。萬某表示,自己認識湖北A大學的副校長,可以幫助杜某女兒進入該大學,但需要杜某提供活動經(jīng)費。7月19日,愛女心切的杜某通過微信、支付寶等向萬某轉款36000元。

7月底,小李被甘肅某大學錄取,杜某就找到萬某詢問情況。萬某表示可以在兩個學校之間協(xié)調(diào),隨后又以提檔需要用錢為由向朱某某索要了20000元。

然而,一直心懷希望等待的杜某及女兒小李始終未等到湖北A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隨后,杜某多次找萬某退錢未果,遂于2019年11月報警。

2019年12月,萬某退還杜某56000元,并于當日向公安機關投案。

經(jīng)查,萬某所謂認識湖北A大學副校長的說辭系其編造,杜某轉來的56000元都被其用于日常開支。

檢察機關認為,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財產(chǎn)所有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萬某在案發(fā)后向被害人退還了全部贓款,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從寬處罰。

2020年11月,隨縣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對萬某提起公訴。隨縣法院一審判處萬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每年高考期間,都會發(fā)生考生及家長被騙的案件。廣大考生一定要選擇正規(guī)的招生途徑進行志愿填報,千萬不要相信所謂“中間人”的花言巧語和“花錢擇!钡尿_局,以免上當受騙。

(隨縣人民檢察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沙發(fā)
發(fā)表于 2021-2-2 23:04 來自手機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guī)則

QQ|合作伙伴|手機版|小黑屋|廣告報價|聯(lián)系我們|本站簡介|無圖瀏覽|隨州網(wǎng) ( 鄂ICP備11019817號-1 )

GMT+8, 2024-11-17 04: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9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