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社會閑散青年因向“心儀”女孩示愛未果,竟在強烈占有欲驅動下,深夜爬至女生宿舍,欲行不軌。近日,該案犯罪行為人陳某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
2013年夏,陳某經朋友介紹,與隨州城區(qū)某校中學生王某相識。在彼此留存對方手機號碼后,二人先后接觸兩三次。懵懂的王某雖然僅是對對方留有好感,并沒有對陳某動感情,卻因交友不慎,遭到陳某糾纏。
同年8月一天晚上10點后,陳某以王某未經自己同意與其他男子來往密切為由,在電話中要求與王某在校內見一面。次日凌晨零點,夜深人靜之際,陳某從學校外柵欄鉆入校園,通過電話將王某約到宿舍外陽臺處,大膽示愛,卻遭到了王某的拒絕。惱羞成怒之下,無視法律和道德良知,陳某利用暑假期間留校住宿學生少、王某安全防范意識差特點,快速沿著下水道攀爬至王某所在的樓層,蠻橫地將王某拽入一間空房,強行發(fā)生性關系。此后不久,陳某又以裸體示眾相威脅,對王某進行性侵犯。
案發(fā)后,檢察機關對該校及其所在社區(qū)發(fā)出檢察建議,要求學校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強化學生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教育,督促社區(qū)、學校聯起手來,共同加強校園周邊社會治安,受到當地群眾和在校學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