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經成為大部分駕駛員的開車習慣,然而司機葉某某確是例外,心存僥幸酒后開車。上次因醉酒駕駛駕駛證被吊銷,這次駕駛證吊銷期間再次醉酒駕駛被交警查獲。
當日下午,交警支隊三大隊二中隊民警李皇陽、方曉巡邏至交通大道鹿鶴轉盤紅綠燈處時,發(fā)現一輛黑色轎車在距離路口約100米處停著一動不動,后方車輛排起長龍,民警李皇陽立即上前查看,只見駕駛員在車里睡覺,民警敲窗喊了許久,駕駛員才回應打開車門,車內一股濃烈的酒味。民警立即將駕駛員葉某某帶回大隊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其測試結果為133mg/100ml,超過醉酒駕駛的法定標準,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隨后,執(zhí)勤民警仔細核對駕駛員信息時,發(fā)現葉某某在2018年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所持有的C1駕駛證被吊銷,這次的行為系駕駛證被吊銷期間再次醉酒駕駛機動車。
已受到過嚴厲的處罰,本該吸取教訓,可駕駛員葉某某仍然我行我素。民警對其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后依法采取了血樣送檢。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等待他的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在此,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勸君莫貪杯,貪杯惹是非,駕車不是兒戲,喝酒開車害人害己,酒后莫當司機。
(來源:湖北隨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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