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移動支付的便捷性
不僅改變了人們的消費習慣,
也逐漸改變了商家的結算習慣,
有些商家甚至掛出了
“不收現金”的標示牌。
但大家知道嗎?
“不收現金”的做法是一種違法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睆南M者權益保護的角度來看,“拒收現金”也侵犯了消費者選擇采用合法正當方式來支付的權利。
近期,湖北正在開展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專項行動。
本次行動以“打造安全、高效、和諧的人民幣流通環(huán)境”為總目標,通過重點排查、巡查暗訪、投訴追蹤、處罰曝光、擴大宣傳、提升服務等一系列措施,規(guī)范各類社會主體現金收付行為,切實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多元化支付工具的運用,保障社會公眾享有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湖北省內公眾可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投訴舉報,也可向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投訴舉報。
投訴舉報電話:027-12363。
今天(12月2日)早上,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在官網公布了各地市拒收現金投訴舉報電話,并再次提醒,人民幣是我國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遇到拒收現金情況時,請保全證據,可在工作時間向當地人民銀行投訴舉報,有效維權。
湖北省各地市拒收現金投訴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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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 20:28 上傳
(湖北日報) |